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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精选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湖北成考网日期:2019-04-29 15:18:38[ 模拟试题 ]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婚姻关系

B.土地征收

C.委托合同

D.借贷关系

答案:B

2.下列关于民法渊源说法不正确的是()

A.民法的渊源就是民法的表现形式

B.民法的渊源具有规范性的效力

C.民法的渊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D.国际条约虽然不是国内法,但仍然是民法的渊源

答案:C

3.甲欲对楼层市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需要在房屋所在的承重墙上打洞,甲认为在自己的地上打洞,别人无权干涉。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答案:D

4.甲知道自己的楼房旁边将建设一幢高楼,为了能有一个开阔的视野,遂决定将现有的楼房出卖给乙;但是,甲并没有告诉乙该楼房旁边即将盖高楼的信息,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

A.公平原则

B.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 D

5.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店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答案:D

6.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民法上的主物与从物()

A.鞋子与袜子

B.轮胎与汽车

C.汽车与备用胎

D.房屋与窗户

答案:C

7.甲与妻乙携5岁的女儿丙和70岁的老父丁一起去春游,不幸4人在乘坐缆车时坠人山谷无一生还。又无法确定他们死亡的先后顺序,如果他们都有继承人,推定谁先死亡()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D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B

9.2007年6月17日众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2009年6月17日

B.2009年6月18日

C.2009年6月17日

D.2009年6月18日

答案:A

10.精神病患者甲在要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A.完全由甲妻承担

B.主要由甲妻承担,但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完全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妻也应适当承担

答案:B

1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1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曲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

答案:B

1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1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答案:A

1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答案:C

16.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人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D

17.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

18.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匦,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19.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答案:A

20.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21.下列关于民法的性质说法错误的是()

A.民法是私法

B.民法是权利法

C.民法信仰以权利为核心的社会本位原则

D.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答案:C

2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渊源的是()

A.宪法中的所有规范

B.合同法

C.习惯

D.法院判例

答案:A

23.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使形成权行为的是()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为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 B

24.15周岁的甲经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稿酬颇丰。一日骑自行车撞伤了乙,从自己的稿酬中支付了200元的治疗费。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能力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具备意思表示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甲已经具备了责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甲已经能够嫌取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人

D.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

25.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一项不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已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D

26.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27.下列行为中,不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答案:A

28.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不存在的债的关系是()

A.承揽合同之债

B.委托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

29.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9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9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答案:C

30.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答案:B

3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宗教教规

B.民事法律

C.道德规范

D.公司章程

答案:B

32.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该期限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C

33.甲委托乙作为代理人采购农产品,乙因有急事,在征得甲同意后,将该事宜又委托给丙。丙属于(  )

A.法定代理人

B.无权代理人

C.表见代理人

D.再代理人

答案:D

34.撤销权属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C

3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代价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  )

A.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B.主行为和从行为

C.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D.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答案:C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在我国,法人成立有哪几种方式,并简要说明。

答案:(1)命令设立。命令设立是指政府以命令设立法人的方式,这种设立方式多适用于公法人的设立,而在我国,私法人也有适用,如国立财团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等。但这种设立方式不是民法法人的主要设立方式。

(2)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设立人认足法人设立所需要的资本,从而设立法人的方式。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3)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认足法人设立所需要的资金,而以法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余部分资金而设立法人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现定。”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来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但采取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数额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7.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由其性质决定,具有以下特征:

(1)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不能通过调整地理位置来克服权利行使上的局限;②这些不动产必须相互毗邻;③相邻关系的主体既可以是不动产的所有人,也可以是不动产的使用人。

(3)相邻关系的客体不是相邻的不动产本身,而是相邻关系各方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互相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所追求的利益。

(4)相邻关系的基本内容是,相邻不动产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的要求对方为其行使权利给予必要方便的权利和对方接受此种必要限制的义务。

38.简述身份权的特征和具体内容。

答案:身份权的特征:

(1)身份权是基于特殊身份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固有的,而是通过_二定的行为和事实取得和消灭的。

(3)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

(4)身份权的容体是身份利益。

具体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荣誉权、配偶权。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包括:

(1)权利神圣原则。《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此条文确立了我国民法的权利神圣原则。权利神圣原则有如民法的私权神圣理念,包含了权利本位、权利不受侵犯等价值,并表现在人格权神圣和所有权神圣两项基本内容上。权利神圣集中表现在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即民事权利应受法律之特别尊重和充分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民事主体的权利,民事主体的权利非依法律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

(2)身份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此条文确立了我国民法身份平等的原则。身份平等包含以下三层意义:①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②民事主体平等地受法律保护;③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

(3)意思自治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此条文确立了我国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私法自治理念的核心体现。它是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自主自愿地参与民事活动,处理自己在市民社会中的事务,不受国家权力或任何第三者的非法干预。

意思自治包含以下三层含义:①自我决定。即民事主体完全依照自己的意志,自我决定参与民事活动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自由处置自己的事务。任意处分自己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意志的干预;②约定优先。约定优先是指民法规范对民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没有规定而当事人有约定,或民法规范有规定但当事人另有不同或相反约定时,约定的条款优先于法定的条款而适用;③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后果:自动承担,自负其责。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此条文确立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已经超出作为一般为人处世准则与商业道德的范畴,成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它至少包含以下四层含义:①民事主体应以忠实、宽宏、体谅之心态,进行民事活动,务求权利义务之对等与平衡,切忌损人利己、谋求不当利益之心理;②应遵循市场经济与商品交易之一般规律,进行民事活动和处分权利时务求各方利益之最大化,并充分尊重他人权利和利益,善意对待与之进行民事活动的其他民事主体,及时、完整地履行自己的义务;③禁止民事主体滥用自己的权利,以个人利益损害社会利益,换言之,民事主体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与限制,当处分自己权利而危及第三人或社会利益时,即构成权利的滥用,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④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以诚实信用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探求当事人进行民事行为时的真意,在立法有遗漏或矛盾时填补法律之漏洞。

(5)公序良俗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此条文规定实为公序良俗原则之依据,其中的“社会公德,,即善良风俗,“社会公共利益”则大体相当于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包括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生活秩序等;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国家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其中主要表现为生活伦理、商业交往等分面的公认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如同诚实信用原则一样,是内涵极为丰富的开放性的一般条款,既得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遵守之规则,也得为司法机关审理民事纠纷时解释法律和裁判案件之依据。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8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

(1)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2)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答案:(1)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由于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1.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问:

(1)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2)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答案:(1)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2)无权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因为合同约定了质量检验期间,丙公司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视为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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